广东小康社会实现程度已达93.4%
来源:城晚报 2012-12-05 编辑:唐丽萍
总体水平呈现逐年持续较快上升态势,全省有望在2020年之前建成全面小康社会 羊城晚报讯 记者 马汉青报道:4日,广东省统计局发布最新监测数据显示,2000—2011年,广东建设小康社会总体水平呈现逐年持续较快上升态势,实现程度从2000年的69.6%稳步提升到2011年的93.4%,居全国领先地位,广东有望在2020年之前建成全面小康社会。 省统计局4日公布的《广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统计监测报告(2012)》显示,2000年以来,广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持续较快推进,2009年,小康实现程度首次超过90%,达到90.3%,到2011年已连续3年在90%以上。 据介绍,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由经济发展、社会和谐、生活质量、民主法制、文化教育、资源环境6个方面23项指标组成。在监测的23项指标中,广东2011年已经有9项指标完全达标,占2/5,有8项指标实现程度在90%-100%,也即实现程度超过90%的指标有17项,占了七成半,比2000年增加近一倍。按此发展趋势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分析预测,广东有望在2020年之前提前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。 据分析,广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好,起点高,总体实现程度一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。2000年,广东全面小康社会实现程度为69.6%,比全国高10个百分点;2010年,广东全面小康社会实现程度为91.7%,比全国高11.6个百分点。2000-2010年广东与全国全面小康社会实现程度差距保持在10个百分点以上,年均增长速度比全国快0.16个百分点,实现程度位居全国各省市区第四,仅低于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。 省统计局同时表示,广东也有短板指标,如地区经济发展差异系数比全国高;社会安全的实现程度2010年虽已达91.4%,但仍低于全国95.6%的平均水平。 |